谈及那草原上的诗人——狼,我的喜爱之情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。
它既不具备犬类的娇嗔,也不似狡黠之狐般机敏。自古以来,在我国,狼的名声并不佳,被视作人类的宿敌,诬以狡猾与凶残。连纯真的稚子,也自幼被灌输了狼的负面形象,家长们、教师们更是以此为手段,以恐吓的方式教导孩童。
然而,狼之可爱,远超世人的刻板描绘,我独爱狼那超脱尘世、不被污染的孤高。
我们评价一人,总以表里如一为上,那么便由狼的外貌谈起。狼的表皮虽不及人之光滑,但其毛发光泽,非其他走兽所能企及。狼之躯,从头至尾,流畅对称,宛若山泉之清澈,这亦是它在狩猎中持久不懈之所在。再论及内在,我们华夏民族不总是从内在品质出发吗?若遇犬,或是友善摇尾,或是凶相毕露。而狼,冷若冰霜,眼神深邃,似乎不问尘世,却又似乎一切尽在掌控。与狗相比,狼如帝王之尊,狗则如市井之徒,高下立判。
我更倾心于狼群,它们在猎杀时的团结协作,各司其职,从发现猎物到追踪,再到集体围捕,每一步都精确无误,坚不可摧。《亮剑》中的李云龙曾言,狼之狡黠,尤其是群狼,即便是百兽之王老虎,也要避让三分。
或许在未来的某日,人们会重新审视这位草原与森林的王者——狼,但愿到那时,它尚未绝迹,我们得以仔细瞻仰那冷漠中的孤独,以及它傲视群雄的眼神。